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七中学

教学科研教务通知

《关于开展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项目培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2-07-07 09:59 栏目:教研科研 发布单位: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 点击量:18 【公开】

    各位教师:现将市继续教育中心下发的《关于开展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项目培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您,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,符合报名条件的老师,请于7月7日下午下班前到教务处报名并上交相关附件电子版,学校汇总后于7月8日(周五)上午10点前将报名人员的相关附件电子版发至培训部邮箱,过时培训部不再接受报名。

2.0--领航教师、校长遴选通知(1).docx

关于开展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项目培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(1).pdf



关于开展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

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项目培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

根据市教委《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.0 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津教教师函〔2020〕13号)文件精神,为落实《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实施方案》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培训项目学员的推荐遴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简介

为落实《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实施方案》,在天津市“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”实施中设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培训项目,在全市遴选50名骨干教师和34名骨干校长,开展高端引领培训和智能教育实践体验,引导校长、教师加快知识结构更新,积极开展智慧教育未来学校管理和人机协作的高效教学研究,促进我市智能教育教学创新和智慧学校建设发展。

二、指标名额

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项目”拟招收学员50名,每区推荐3名,滨海新区推荐5名。

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项目”拟招收学员34名,每区推荐2名,滨海新区推荐4名。

 

三、遴选条件

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培训项目学员由各区推荐,具体条件是:

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自我发展需求和愿望强烈;

2.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教师具有5年以上教龄,校长具有3年以上任职经历;

3.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、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,有较高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或信息化领导力。在本区、本校具有较强的专业影响力,具有培养和指导教师创新应用的经验。

4.勇于改革创新,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创新改革实践,在一线教育教学(管理)创新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了一定的行之有效的教学(管理)经验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明确工作职责。实施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和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培训项目,是落实天津市“能力提升工程”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,各区要高度重视两个项目的学员推荐遴选工作,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,区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,要根据通知要求,安排专人负责,把握时间进度,确保落实到位。

2.严格审核遴选。各区要从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和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实施要求出发,全面审核本区域符合要求的校长和教师情况,统筹区域、学校和参训学员发展要求,在参训学员自愿参训基础上,优中选优,确定本区域参训学员名单。

3.把握时间节点。请各区在2022年7月15日(周五)前,将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学员推荐表》(附件2),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名单》(附件3)、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培训”学员名单》(附件4)报市继续教育中心(纸质文件A4打印盖章,电子文件上传项目工作群)。

4.学分登记要求。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”、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”两个项目的参训学员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习任务,可以取得由继续教育中心颁发的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合格证书》或《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合格证书》,同时登记第五年度继续教育9学分。

附件:

1.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推荐表

2.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学员推荐表

3.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名单

4.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学员名单

 

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


附件1

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推荐表

区: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年龄


职称


最后

学历


任教

学段


任教

学科


工作

单位


手机


主要

教学经历和信息化教学情况


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(区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)


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(包括论文、论著、课题等)


审批意见

任职单位

区教师发展中心

市继续教育中心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附件2

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学员推荐表

区: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年龄


职称


最后

学历


所学专业


手机


工作

单位


任职时间


主要

学校管理工作经历


主要办学

思想和

理念


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(区级及以上)


近五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和教学创新主要成果


审批意见

任职单位

区教师发展中心

市继续教育中心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 

 

 

单位盖章

     


附件3

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训”学员名单

区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出生日期

工作单位

职称

任教学段

任教学科

手机

继教编号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人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 

注:1.表头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章,A4纸打印一式两份,一份留继教中心存档,一份区教师发展中心存档。

2.姓名两字之间不留空格,“出生日期”格式为×年×月×日,“工作单位”的填写要与公章一致(写全称)。

3.“职称”填写“正高级”、“高级”、“一级”、“二级”,特级教师在填写职称后注明“(特)”字样。

4.“学段”要注明小学、初中或高中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4

天津市能力提升工程“未来教育领航校长培训”学员名单

区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出生日期

工作单位

职称

任职时间

手机

继教编号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人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 

 

注:1.表头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章,A4纸打印一式两份,一份留继教中心存档,一份区教师发展中心存档。

2.姓名两字之间不留空格,“出生日期”格式为×年×月×日,“工作单位”的填写要与公章一致(写全称)。

3.“职称”填写“正高级”、“高级”、“一级”、“二级”,特级教师在填写职称后注明“(特)”字样。

4.“任职时间”填写担任校长职务时间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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